前言
基于铺设在大洋海底的通信电缆。1865年5月17日由20个欧洲国家在瑞士伯尔尼签订了 《国际电报公约》,并成立国际电信联盟。坚持通信自由政策的美国当然感到被排除在国际电信联盟之外的尴尬。
1868年底,美国大西洋电报公司申请在法国铺设电缆遭到法国政府拒绝。法国政府称只有被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公司才能在法国领土铺设电缆。大西洋电报公司负责人被迫请求美国政府协助解决。美国对法国政府这种行为感到十分恼怒。
就在此之前,美国还允许法兰西电报公司在美国领土上铺设了两条越洋电缆。为了确保支持美国电缆公司在国际上发展的合法性,美国强硬表态:“外国政府或公司要想在美国领土铺设任何一条国际电缆必须经过美国当局的审核和授权。”
这是美国政府首次在国家的层面上维护自己的刚兴起的国际通信网络产业。经过一年多交涉,法国政府终于在1870年3月让步,决定以撤销对本土公司授予的垄断特许经营权来换取美国政府的许可,这样法国公司便可在美国领土铺设越洋电缆,美国大西洋电报公司也可以在法国领土上铺设电缆。
在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扶植下,美国国际通信网络以铺设海底电缆为主的建设飞速发展,19世纪末期,美国成为世界排名第二的电缆铺设大国。
1899年,意大利科学家古列尔莫·马可尼跨越英吉利海峡51公里无线电通信试验成功。1901年,马可尼从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科德角用莫尔斯电码发射装置跨大西洋3200公里,定向向欧洲大陆传输无线电信号。这项试验的成功,迎来了人类无线电通信的时代。
关于谁是无线电通讯的发明人还存在争议,由于定义不同,英国、法国、俄国都有其说法,但一般定义为完整系统的开发者,对此一般都认为是意大利人及诺贝尔奖得奖人马可尼。但特斯拉粉丝直到现在普遍认为是尼古拉·特斯拉。
长距离的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应用,对比前期的海底电缆传输,有着多方面的后发优势。首先,它有着建设成本方面的优势,无线传输设备的价格不及铺设海底电缆价格的五分之一;其次,有建设周期短的优势,在19世纪末,铺设一条跨大西洋的海底电缆,至少需要两年时间,而用技术成熟、工业化生产的发射和接收装置,却只需用几天时间。第三,无线电通信技术和设备较之海底电缆更安全和便捷。
铺设在大洋之中的海底电缆,很容易就被往返的船只抛锚拉坏,更不要说战争期间敌国的刻意破坏了。对于这种比较差距,美国的几家已在美国国内的通信网络建设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大型通信公司,看得非常清楚,果断放弃正在建设中的海底电缆铺设计划,全力发展无线电通信产业。
《1912年无线电法案》
到20世纪初,在无线电通信产业发展上,美国已开始超越英国等欧洲国家。1906年美国联合日本等国家与欧洲主要国家在德国柏林签订了 《国际无线电报公约》,与1865年的《国际电报公约》相比,这个公约主要是涉及无线电通信,还强调这是一个包括欧洲以外国家的更广泛的国际联盟。
美国没有在这个公约中占据主导位置,但也达到与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对等的目标。由于当时美国政府内没有管理或协调国际电信网络政策的部门,与欧洲主要国家的通信产业全部国有化不同,美国的通信产业公司全是私营的。为此美国需要在国会立法上落实美国在《国际无线电报公约》中的权利及义务。
191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 《1912年无线电法案》,它是国会批准的第一个规范无线电通信的立法,该法案旨在减少当时美国海军舰艇、私人公司和业余无线电操作员之间的无线电干扰。
除了对海军无线电操作员的具体要求外,该法案还要求所有无线电操作员获得美国颁发的许可证,商务和劳工部长被授权给任何希望传输洲际或国际无线电信号的“个人或公司”分配频率。总统被授予在发生战争、公众危险或灾难时接管所有无线通信设施的权力。
白宫在紧急情况或战时通信方面的广泛特权将作为其在电信领域权威的一个重要来源而持续存在着。这是第一次授予美国总统和内阁成员管理美国国际通信政策和产业的权力。
《1927年无线电法案》
无线电通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迅速发展,导致了20年代早期广播无线电通信的繁荣。战后,由于有线电报和无线电技术的逐渐成熟,美国与世界各国间的电信沟通变得更为普及和流畅。但在世界各国面前,很快就出现了一个关键性问题,这就是无线电设施无序发展,入行门槛也变得很低,个人业余爱好者都可以涉足这个领域。
大的通信公司则通过控制和垄断某个频段无线电频率,来排挤竞争对手,谋取垄断利润。这使本来就很紧张的无线电频率变得更加拥挤,各种无线电设施相互干扰已成为无线电通信产业发展的瓶颈。为此,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组织,设立并制定一个共同的技术标准及运行规则就成了各国急需解决的问题。
由于美国的通信产业是私有化自由发展,这种问题就表现得尤为明显。为了快速高效地解决这个由无章无序的自由竞争所带来的问题,美国敦促国会用出台法律的方式来处理。
1927年,国会通过了《1927年无线电法案》,建立了一个政府控制无线电通信的双重系统。总统被授予分配联邦政府机构使用的所有无线电频率和其他通信资源的权力,而国会保留了监管私人通信产业和州及地方政府广播职能的权力。
同时建立了一个临时的独立机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FRC),代为处理总统和国会管理权限内的日常事务,重大决策仍由总统或国会做出。在美国完成通信的国内立法之后,也开始更加关注美国在相对应的国际组织和公约中的位置及影响力。
《1934年无线电法案》
1932年,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了国际电报和国际无线电电报会议。包括美国在内的68个国家参加,这个会议议题涵盖了有线电报通信和无线电通信,国际电报联盟也正式更名为国际电信联盟。
但这个国际电信联盟坚持仅限于主权国家加入,美国由于坚持通信产业私有化的原则,对这个国际电信联盟组织仍采取不合作态度。
但为了适应世界各国的电信国有化政策,也为了更好地规划及管理国家的电信产业政策,罗斯福总统于1934年6月19日签署了 《1934年通信法案》,据此建立了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取代1927年建立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FRC),巩固了对有线和无线通信的监管(包括无线电、电报和电话通信),主要负责发放和更新运营商执照。
伴随着海底电缆的铺设以及远距离无线电通信技术的不断完善,美国逐渐将目光转向国际电信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利益,也面临更大的挑战。美国战略学者约翰·施德勒在其 **《100年前,信号情报世纪的诞生》**一文中指出:“电报和无线电技术为情报带来通信革命,能够迅速将信息发往世界将带来更多挑战。”
《1934年通信法案》的通过和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建立,是美国通信政策里程碑式的转折点。它标志着美国政府自19世纪中期以来坚持的通信自由原则开始出现了动摇。
1934年通信法案历经多次修订,但直到1996年才被新法令取代,而联邦通信委员会则一直延续到现在,除了行使管理国内电信、互联网和卫星通信的职责以外,还在以国家安全为由,直接排除中国通信公司进入美国5G网络建设市场。安全成了任何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优先考虑的问题,而对于全部私有化的美国通信产业,这个问题就变得更为突出。
一站“黑室”设立
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美国“两洋海军”的建立,无线电通信和通信情报一直是美国军队系统优先考虑和建设的重点。为了确保军事通信的安全和畅通,美国陆军和海军都建有自己相对安全的通信和情报系统。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在通信情报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英国军方,截获并破译了德军的加密通信。美国也在1917年4月对德宣战后,成立了一个秘密军事情报部门———MI-8,也被称为黑室。
7月5日,28岁的年轻军官赫伯特·欧·雅德利被任命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军事密码分析破译。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黑室已有150人的规模。战争临近结束的前几个月,雅德利去欧洲访问,了解和熟悉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密码局的工作,学习他们破解敌人密码的方法。
MI-8常设机构设立在纽约的几家跨国有线运营商的总部,亚德利任局长。它以一家空壳公司为掩护,对外声称其为银行与其他公司设计加密代码。亚德利和他的MI-8同事们一起,一共20余人再次开始了密码破译工作。主要任务便是是窃取和破解来往于国内外的外交电报,尤其是他国驻在美国的外交机构和外交人员信息。
雅德利是美国印第安纳州人。1912年,23岁的雅德利来到了华盛顿,当上了美国国务院的机要员,负责抄收和破译一些密码和文件,随着工作的深入,雅德利渐渐地迷恋上了这份工作。从此,雅德利将破译密码作为自己终身追求的目标。
1919年,雅德利向美国国务院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建议聘用50名密码专家和机要员,成立一个密码组织。几天后,国务院和陆军部都同意成立这样一个密码机构,专门负责破译情报部门获得的密码信息,于是美国的“黑室”诞生了。
1919年4月雅德利回到美国,发现黑室正在大规模裁员,雅德利确信美国有必要在和平时期维持一个具有通信监控及密码破译能力的机构,他向陆军情报总监建议,建立一个由陆军部和国务院联合秘密资助的“通信信号和密码工作的永久组织”。
美国代理国务卿弗兰克·L.波尔克于5月17日批准了该计划,两天后陆军参谋长佩顿·C.马奇也批准了该计划。这就使黑室成为美国战后历史上第一个未列入国会预算,没有正式人员和经费拨款的半军半民秘密机构。
1921年11月至1922年2月,“黑室”担负起了破解华盛顿会议各国信息的重要任务,并且极其出色的完成,彼时美、英、法、意,日等国将在这次会议上就限制海军装备达成协议。通过不间断的对日本代表往来信息的破译,美国准确得知了日本意图,从而获得了会议主动权,主导了协议的谈判。
同样,美国海军作为大量使用电报电信的武装力量,也深感密码安全的重要性。在1922年成立了一个电子战部队,海军作战部通信处(第20处)的通信保密科(G科),科室代号缩写为OP-20-G。
二战
1929年,胡佛当选为美国总统,史汀生成为了国务卿。而史汀生在1929年3月某次批阅被破译的日本外交信函时,知道了“黑室”的存在。这位国务卿有过一句名言:”绅士不阅读他人的信函,即使他是潜在的外国对手。”他认为,和平时期维持战时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黑室”的行为违背了外交原则,是不道德的。在胡佛总统的支持下,他宣布”黑室”为非法机构,并以削减预算为借口,于当年将其关闭。1929年10月,“美国黑室”在存在了10个年头后被国务院勒令关闭了。
美国政界和军界高层中一些实权人员则对密码破解工作机构被缩减持保留态度,在长期的酝酿中,建立一个永久性且名副其实的情报机构的想法在美国高层生根发芽。
1930年4月24日,由38岁的威廉.弗里德曼任处长的美军(陆军)信号情报处成立,他招募了当时全美顶尖的语言学和密码学专家,他们是德语专家弗兰克.罗列特、精通法语的苏联裔美国人阿夫拉姆·辛克弗,西班牙语专家所罗门.库尔巴克以及精通日语的约翰.B赫特。助理为哈里.劳伦斯.克拉克。利用相关的先进设备,为美国陆军研究加密密码,破解对手密码,以及安全传输情报。二战期间期间,信号情报处进行了扩编并迁至弗吉尼亚州阿灵顿(代号“阿灵顿会堂”),1943年7月成为信号安全局(SSA),普勒斯顿.考德曼准将担任领导。二战结束时,信号安全局又易名为陆军安全局(ASA)。
弗里德曼20世纪20年代就曾是美国战争部密码部门负责人。在长期的工作最后他深刻认识培养密码学人才和建立密码学专家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31年,他创办了信号情报学校。他也因此和亚德利并列,也被称为“美国密码学之父”。
1939年至1940年,信号情报处的”魔术行动”小组成功破译了日本最高级的密码通信,用于加密外交电报的密码系统紫色密码机。
但是,尽管美国陆海军都开始加大信号情报力量,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1941年12月7日清晨,依旧没有躲过了日本对美国夏威夷海军基地的突袭,即“珍珠港事件”。
随即,华盛顿展开多项调查,最终得出了通信情报部门在该事件中失职的原因。调查结果:信息截取与传输明显存在缺陷,程序烦琐而不合时宜,翻译与分析部门能力不足,此外,陆军与海军之间缺乏合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导致无线电波技术的重大进步。无线电通信在军事和政府各方面的行动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干扰和拦截导致了加密技术的发展和电子战的早期形式。
五眼联盟
1945年,柏林即将攻陷,美英“目标情报委员会”迅速派往德国,抢在苏联之前截获了瓦解的德国密码专家团队与密码设备(该任务的相关文件直到2011年才解密)。
此次任务对后世的影响极具战略意义,当时它有四个目标:掌握德国的联合通信保密系统,识别系统中最薄弱的环节,了解德国在攻击苏联密码系统上的技术发展,挖掘对日作战的有用信号情报。目标情报委员会成员、美国海军上尉霍华德.坎佩恩(未来的美国国家安全局研究部主任)博士成功完成了该使命。审讯德国密码学家的工作进展顺利。此外,多台”鱼”密码机和相关文件被送到布莱奇利庄园。”鱼”密码机比恩尼格玛密码机更为强大,除加密外还具备破译功能,德国凭此得以抗衡劲敌苏联的密码设备。此次行动截获了德国密码技术,在战术与战略层面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为英美情报部门开辟了新天地。
而1946年,英美的情报合作,英国政府通讯总部和美国国家安全局联合操作,以英美两国的国名缩写定名成立”优库萨”(UKUSA),其高度机密的代号是“梯队”。随后产生了一个影响至今,日复一日的窃听着全世界各个角落信息的国际组织,即 “五眼联盟”。
五眼联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情报网络,由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组成。五眼联盟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二战后,当时这些国家出于反恐和情报共享的需要,建立了一个名为“五眼联盟”的情报共享机制。该机制的运作方式非常简单,成员国之间互相分享情报,通过共享情报来提高各国在安全领域的预警和应对能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五眼联盟的成员国之间建立了深厚的互信关系,情报共享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如今,五眼联盟的情报共享范围涵盖了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多个领域,几乎覆盖了全球的所有重要信息。由于五眼联盟的成员国都是发达国家,其情报收集和分享能力都非常强大,因此该联盟的情报共享机制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为了增加讨价还价的分量,英国于1948年开始拉来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参会。1948年,美国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共同签署了电子间谍网络协议,旨在使这五个英语国家联盟间进行情报分享与联合拦截敌国情报。每份联盟情报不仅标有秘密等级,还标明了哪个国家具备阅读权限。比如,一份加拿大人才能阅读的情报上会盖上“绝密——仅限加拿大眼睛”的红色印戳:而一份五国都能阅读的情报则会标上“秘密——美、英、加、澳、新眼睛均可”的字样。在这里,“眼睛”就是国家的代名词。一来二去,五国情报人员开始在私下交流时使用“五眼”这个简洁的名字,而不是又长又拗口的“澳加新英美情报联盟”。
“五眼联盟”对外国政府、大型企业或重要人物实施无差别的、有组织的网络窃听、监听、监控。某种程度上说,“五眼联盟”是全球唯一一个公然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而运作的组织。
《国家安全法案》
1947年7月,美国纲领性的主法 《国家安全法案》 颁布。与此同时,美军的指挥体系也依据该法案进行了重组。陆军和海军合并而成的国防部(俗称“五角大楼”)积极推进跨军种合作,其目标甚为明确:协调美国国内政策与对外政策;根据战时经验,鼓励企业、研究机构与军事机构开展合作。以后几年里,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于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NSC)**成立,永久成员包括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长等;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在战略服务办公室基础上组建而成,设有中央情报总监。
意识形态上的严重对立,以及对世界上大国格局自身的比重要求,美国始终要求得到彼时东方社会主义阵营的各种信息。
1949年5月20日,尽管陆军和海军持保留意见,美国国防部长约翰逊不顾美海陆军的反对,坚持签署了一道绝密指令,宣布成立武装部队安全局(ASA),并将其置于参谋长联席会议的管辖之下。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半岛上“最寒冷的冬天”,美国对新中国力量的错误低估付出的代价,对中苏友好,视其为对美国的威胁,同时对未来核战争的担忧与日俱增。
《第9号国家安全委员会情报指令》
1952年10月24日,美国通过并颁布了 《第9号国家安全委员会情报指令》。同日,杜鲁门签署了一份题为”通信情报活动”的绝密文件,指定国防部长负责信号情报活动。
1952年11月4日,杜鲁门裁撤了武装部队安全局, **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诞生。新成立的NSA的机密等级是美国最高的,同时又赋予了超出美国所有法律,包括不会局限在各个国际法律框架中,大权在握,享有超乎其他情报机构的地位,其使命与职责详述于《第9号国家安全委员会情报指令》。原ASA局长卡奈因局长出任首任局长,后被人称为”国家安全局之父”。
自此,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拥有了美国情报机构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但美国政府长时间以来,一直否认有这样的美国政府(军方)的庞大组织存在,直到2013年,斯诺登向媒体提供机密文件致使包括“棱镜”项目在内美国政府多个秘密情报监视项目曝光。
直到今天,NSA利用自己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偷窥着全世界,包括他的盟友一举一动,甚至是私生活。并且,主导着“五眼联盟”,窃听着全世界。窃取、编造着各类信息,为所谓的“美国主义”服务。
参考资料:
从历史发展中看:20年代早期“广播无线电通信”的繁荣: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44192512814208442
世界无线电发展史: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0557539602695845
百度百科黑室:https://baike.baidu.com/item/黑室/8502301
小说《针眼》: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328793/
臭名昭著的五眼联盟是什么东西?:https://zhuanlan.zhihu.com/p/679916165
偷听全世界的美国国家安全局,最阴暗的情报机构诞生之路:https://zhuanlan.zhihu.com/p/690035496
百度百科中国黑室(中华民国密电破译部门):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国黑室/20687395?fr=aladdin
中央苏区无线电事业发展与历史作用:http://cpc.people.com.cn/n1/2024/0327/c443712-40204229.html